吉能储能联〔2024〕304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财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务局,梅河口市发改局、财务局,各县(市)发改局、财务局,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凭证《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务津贴资金治理暂行步伐》(吉工业业〔2024〕898号),现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务厅
2024年12月23日
时间:2024/12/26
作者:437ccm必赢国际电力
12月24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
关于高手艺智慧充电站项目。《细则》指出,项目需知足使用充电站内部空间配建的自觉自用漫衍式光伏装备,凭证装备额定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津贴,标准为100元/千瓦。站内配建新型储能装备的充电站,凭证储能装备容量给予一次性建设津贴,标准为100元/千瓦时。
站内充电装备包括液冷超充、V2G、无线充电等高手艺应用的项目,单个装备凭证200元/千瓦给予一次性建设津贴。高手艺智慧充电站项目津贴可与其他项目津贴叠加申报,叠加部分最高不凌驾装备购置价钱的20%。
原文如下所示:
吉能储能联〔2024〕304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财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务局,梅河口市发改局、财务局,各县(市)发改局、财务局,省新能源监控平台:
凭证《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务津贴资金治理暂行步伐》(吉工业业〔2024〕898号),现将《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务厅
2024年12月23日
以上是吉林省能源局宣布的《《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津贴实验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的所有内容,前往官网可获取更多详细信息。